服務條款
最後更新日期:2026 年 9 月 11 日
一、適用範圍
本服務條款(以下簡稱「本條款」)適用於臺灣工商稅務出版社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簡稱「本公司」)所經營之網站 tax-law.com.tw 及其提供之各項服務,包括雜誌訂閱、圖書銷售、研習課程、數位印刷代工及電子書服務。當您註冊帳號、下單或使用本網站任何服務時,即表示您已閱讀、瞭解並同意本條款之全部內容。
二、會員帳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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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、訂購與付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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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如因系統錯誤、標價錯誤或存貨不足等事由,本公司得取消訂單並全額退款。
- 本公司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開立電子發票或收據。
四、雜誌訂閱
- 《財稅法令半月刊》一年二十四期、兩年四十八期,自本公司確認訂單並收款後之次一出刊期起算寄送。
- 訂閱期間如需變更收件地址,請於出刊日前七個工作天通知本公司,逾期者該期仍寄送至原地址。
- 如發生漏寄、破損或錯誤,請於收到該期後十四日內通知本公司,本公司將免費補寄。
- 數位版閱讀權限綁定訂閱帳號,僅供訂戶本人使用,不得分享帳號、重製或公開傳輸。
- 訂閱期滿即自動終止,本公司不會自動續訂或自動扣款。
五、研習課程
- 課程報名以完成繳費者為準,名額有限,額滿為止。
- 因不可歸責於本公司之事由(如天災、政府公告停班停課、講師突發事故)致課程無法如期舉行時,本公司將另行擇期舉辦或全額退費。
- 學員因故無法出席,得於課程開始前七日申請退費或改期;課程開始前三日至前一日申請者,退還已繳費用之八成;課程開始當日或開始後恕不退費。
- 課程講義及錄影內容之著作權屬本公司或講師所有,僅供學員個人學習使用,不得重製、散布或公開播送。
六、數位印刷代工
- 您應依本公司公告之檔案規格提供印刷檔案。因檔案規格不符、字型缺漏、色彩模式錯誤或解析度不足所致之成品瑕疵,本公司不負責任。
- 您保證所提供之檔案內容未侵害他人著作權、商標權、專利權、隱私權或其他權利,亦不含違法內容。如因該檔案內容致第三人對本公司主張權利,您應負全部責任並賠償本公司因此所受之損害。
- 交期自您確認打樣或確認檔案之次日起算,不含例假日;如遇原物料短缺、機具故障或其他不可抗力,本公司將另行通知。
- 印刷成品之色彩因印刷方式、紙張材質與螢幕顯色差異,可能與螢幕預覽不完全相同,此為印刷特性,非屬瑕疵。
- 依印刷業界慣例,成品數量容許正負百分之三之誤差。
七、退換貨
- 依《消費者保護法》規定,您就本網站所購商品享有收受商品後七日之猶豫期間,得於期間內退回商品或以書面通知本公司解除契約,且無須說明理由及負擔任何費用。
- 惟下列情形依《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》不適用前述猶豫期間:依您要求所為之客製化給付(如數位印刷代工成品);經您拆封之影音商品或電腦軟體;非以有形媒介提供之數位內容或一經提供即為完成之線上服務,經您事先同意始提供者(如數位版雜誌、電子書、線上課程);已拆封之個人衛生用品;報紙、期刊或雜誌。
- 退貨商品應保持完整,包含原包裝、配件、贈品及發票。
八、智慧財產權
本網站所刊載之文字、圖片、影音、編排、程式及《財稅法令半月刊》之全部內容,其著作權及其他智慧財產權均屬本公司或合法權利人所有。未經本公司事前書面同意,不得以任何方式重製、改作、編輯、公開傳輸、散布或為其他利用。
九、禁止行為
使用本網站時,您不得從事下列行為:
- 以自動化程式、爬蟲或其他方式大量擷取本網站內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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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、服務變更與中斷
本公司得基於營運需要,隨時修改、暫停或終止全部或部分服務。因系統維護、設備更新或不可抗力致服務中斷時,本公司將盡力於合理期間內恢復,並於可能範圍內事先公告。
十一、責任限制
除法律另有強制規定外,本公司就您因使用本網站或本公司服務所生之損害,賠償責任以您就該筆交易實際支付之金額為上限,且不包括間接損害、營業損失或預期利益之損失。
十二、條款修訂
本公司保留隨時修訂本條款之權利。修訂後之條款將公布於本頁面並更新「最後更新日期」。修訂後您繼續使用本網站服務,即視為同意修訂後之條款。
十三、準據法與管轄法院
本條款之解釋與適用,以及與本條款有關之爭議,均以中華民國法律為準據法,並以臺灣新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。但法律有專屬管轄之特別規定者,從其規定。
十四、聯絡方式
臺灣工商稅務出版社股份有限公司
電話:(02) 2278-2980
Email:taiwan67@ms23.hinet.net
地址:24158 新北市三重區興德路117號5樓